卢小芳还真是个传奇,她拿到院长的字条,得意,嚣张,狂妄,高兴得如获至宝,接着,将古大钊,再次,告上了法庭。
而古大钊,嗅觉不够灵敏,脑袋反应迟钝,他没有想到,卢小芳会用卑鄙的手段,找院长拿这证据,来对付他。
那天,在法庭上,法官疑惑,拿着卢小芳,给他的证据,就觉得,这证据怪怪的,望着审判台下的卢小芳,问“原告,你确认,这是证据。”
“是,法官大人。”
“什么意思,你跟在场的人解释一下。”
“院长说,我哥,当时就是喝多了酒,一派胡言乱语,这,喝醉酒的人,有的人,可以表现失言,失忆,所以,不能拿来,作为证据,何况,法庭这么庄严的地方,你说,一个神志不清的人,说的话,你信得过吗?”
法官听后,觉得这卢小芳的话有道理,可他更担心,法庭上在座的人,瞧不起自己,说自己没文化,他理了理嗓子,清理了一下自己的喉咙,对古大钊说“被告,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是否,也能提供新的证据。”
古大钊一听,就差在法庭上,骂卢小芳“婊子”,说话出尔反尔,用卑鄙的手段,干违背良心的事,这卢大鹏,上次的那段录音,分明就是卢大鹏,清醒后说的话。
法官当时一听,也觉得这卢小芳邪乎,可,看见那字条上,那红彤彤的大印,他所有的疑问,被自己否定,他相信院长,他又问古大钊,有没有新的证据,提供补充。
古大钊摇摇头,说没有。
于是,法官宣布“鉴于,这新的证据,被告没有证据否决,我宣布,即日起,被告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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