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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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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土地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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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利益关系。
    中央政府要去开发近东地区大家是支持的,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分割的非常清楚,谁的地盘谁负责掏钱治理。
    神罗帝国的土地法理属性就这么多,别的都不满足条件,不纳入皇帝直属领,中央政府怎么合法投入资金进行建设?
    就算是不考虑战略因素,为了大家内心深处的“罗马帝国梦”,近东地区也是必须要重建的。
    只能说罗马帝国太牛逼,在欧洲的历史文化中烙印太强了,即便是灭亡了上千年,还有一堆继承人。
    法国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俄国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意大利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希腊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
    作为西罗马帝国的正统继承者,德意志人自然也不能例外,尤其是在灭亡奥斯曼帝国后,重建罗马帝国的呼声就更高了。
    当然,也就停留在嘴炮阶段,官方的媒体的定义都是非常明确的——新神圣罗马帝国。
    多了几个字,意义完全不一样。自诩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家伙那么多,乱喊口号是很拉仇恨的。
    不光是近东地区,实际上弗朗茨还准备把海外殖民地纳入皇帝直属领中,只是考虑到小邦国的情绪,暂时押后了。
    毕竟是大家一起出钱搞出来的,突然之间从法理上和他们没有了关系,没准会有人想不通。
    这都是小问题,海外殖民地都是弗朗茨这个皇帝的封臣,而不是帝国的诸侯,从一开始在法理上就确定了。
    不是大家不想当诸侯,可惜弗朗茨不给封。皇帝不答应谁也没办法,总不能跳出来和皇帝闹吧?
    那就是明晃晃的告诉大家:我有问题,

第四十二章、土地定性(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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