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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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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 所有人都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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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惩元之弊,用重典以新天下,故令行禁止,若风草然。然有面从于一时而收违于身后者,如洪武钱、大明宝钞,《大诰》、《洪武韵》是已。

    《大诰》惟法司拟罪云有《大诰》减一等云尔,民间实未之见,况复有讲读者乎!

    嘉靖六年(1527),霍韬向皇帝上疏说:洪武中令天下生员兼读诰、律、教民榜文,又言民间子弟早令讲读《大诰》三编,今生儒不知诰、律久矣,临民莅政,惟皆以吏为师。宜申明旧令,学校生员兼试以律,仍令礼部以御制《大诰》诸书刊行天下。

    几本枯燥的书,韦宝却读的是津津有味,因为韦宝也痛恨官吏!

    从书中,韦宝能看出朱元璋的心思 。

    明律是死的,不能变,《大诰》主要管的是官员。朱元璋本身因为自己经历更加痛恨贪官,所以大诰的惩戒也更加严格,甚至到了变态地步。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

    “礼法,国之纲纪。礼法立,则入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纪纲法度,为治之本。”朱元璋对法律极为重视,同时由于元末明初之际,法律破坏严重,所以制定明律十分迫切。加上李善长有“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因此《明律》是以《唐律》为本所制定的。

    韦宝觉得法律是由两个字组成,即“法”和“律”,这两个字的意思 是不一样的。

    律,指的是国家颁布的社会规则,例如“杀人偿命”。律是冰冷的,机械的,不讲人情的,它只讲究执行、执行、执行。法,不是一个具体的条文,而是在无数的条文基础之上所提炼出来的一种理念,

【0276 所有人都不看好】(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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