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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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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6 吴襄杨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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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托公司一起,实行公私合营,组成公司合营银行。

    清代以经营汇兑业务为主的信用机构。亦称票庄、汇号或汇兑庄。

    明末清初的汇票作为汇兑的工具已有流行。乾隆、嘉庆以后,由于埠际贸易扩展,汇兑业务发展迅速,专营汇兑的票号应时产生。

    道光初年山西平遥县日升昌颜料庄改组为日升昌票庄是最早的一家。其后,平遥、祁县、太谷三县商人继起,将原来由商号兼营的汇兑业务划出或重新集资设立票号。

    形成山西人独占的一大新兴行业,通称山西票号。外国人称之为山西银行。

    票号多为合伙组织,也有独资经营。每号创始资本自数万两至二三十万两不等。其后,由盈利转化有护本、倍本等名目,实有资本不断扩大。票号资本存储于总号,总号一般设于原籍,因而山西票号又因总号所在地不同而分为平遥、祁县、太谷三帮。

    在各大城市设立分号,不另拨给资本。总、分号间可直接通汇或调度资金。三年或四年结帐一次,盈利按股分配。按资本分配的称银股;另有人股,俗称吴三辅是极其适合的人选。

    其实所有的世家大户也都更愿意吴三辅当会长,而不是老谋深算的吴襄当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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