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鹿鼎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0714 王纪点头】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到都是冤案的地步,我承认可能会有个别案子需要纠正。”

    “王大人,我在与你讨论问题,不是要与你抬杠,不是个别案子,是九成以上,甚至更多,今天我亲自过问的三十多桩刑部案件,都有问题!没有一个没有问题的!”韦宝反驳道:“到了都察院的案子都是大案命案,已然如此,那地方上的提刑按察使司衙门的案子,这些情况是不是更加严重?冤案不肃清,如何让老百姓对大明朝廷有信心呢?”

    “那韦大人你说怎么办?官员全都换掉?刑部执掌天下刑名,官员这么分散,你这边刚一动手,天下早已经大乱了,各地案子没人管了,是不是更要出大事?”王纪还是这个观点反驳。

    “不必全换,主官或者换,或者调任就可以。”韦宝道,“只动十来个人,就都解决了。”

    初审、会审的话是有可能面对原告、被告这些人的;复审不可能全部把人从各地带到京城,所以应该是以文案为主。

    拷打犯人、严刑逼供在当时是合法的,理论上除了有功名的读书人以外,过堂时都可以拷打。

    地方上办不了的重大案件归刑部,未必有明确的划分,大体相当于后世的“公安部督办案件”吧。

    实际上一省的刑名官员也不过按察使1+副使1+n佥事,刑部各司案件少得多,两个官员是比较正常的。

    吏户礼兵刑工,大体是这个顺序吧,刑部地位不算高。

    “换十来个人?”王纪惊异于韦宝的想象力,反正他是不敢这么想的。

    “嗯,完成人事改造,刑部上下依然是王大人说了算,而且天下刑名都是王大人说了算,只要刑部

【0714 王纪点头】(5/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