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战国野心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2章葵花初绽金乌栖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沛、邹、滕等地。因其有夏禹祭祀,有曾是周之三恪,因而后人多以夏侯为氏。

    真正的夏侯氏尚在鲁,此氏只是小宗,此时尚不可以此为氏。

    这人又道:“如今墨者已自承毒杀巫祝事,可毒杀巫祝因淫祀事,不能以此定墨者之罪。”

    “但《礼》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血亲复仇,无人不认可,正可以用此借口,来让墨者知道沛邑之事他们最好不要管。”

    他这个借口一说,在场诸人幡然醒悟,连声称赞,这的确是个极好的办法。

    此时市井游侠死士极多,有些人专门就靠替别人报仇为生计,年入百金。

    社会的风气也是如此,法律不健全、氏族时代刚过去不久,血亲复仇、民间私斗这样的事,一般不管。

    秋官中有一官,隶属司寇,名为朝士。

    朝士的主要工作,就是登记私仇。

    如果谁的父亲、兄弟被人杀人,那么就可以到朝士这里登记。只要登记在册,日后你雇人或是亲自动手把仇人杀了便不犯禁。

    秋官掌刑、地官掌民。

    地官中又有官名为“调人”,主要的职责就是调解民事争端,尤其是私仇、血亲仇之类的事,在城中是需要地官出面的。

    要么将两人分开不准见面,要么就等到复仇完毕后再做登记:血亲复仇以一次为限,别人杀自己血亲,自己反过来可以报仇,但别人再杀回来就是犯禁。

    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秦一统之后,甚至到汉代的时候依旧有强烈的风气,而且愈演愈烈。

    

第102章葵花初绽金乌栖4(4/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