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18仁祖六年四月戊午载“第以岛中形势言之,则将佐离心,蓄怨已极”,即指毛文龙的治军无道。
又卷20仁祖七年三月癸未载,从皮岛归来的特进官李景稷称“毛之军势疲甚,其意只欲安坐岛中,享其富贵而已,似无他意矣。其其所为,少无可观。虚张军数,多蓄妇女,每上伪功。辽民之避乱者,无所归依,不得不来附,而其心则不服矣。且其习阵之时,号令无法,士卒或有过,则必打其面,安有如此军律乎?”
军律不当,军队战斗力当然很差。如鲜王问“观其兵力、器械,则可以用之否”,答“不可用也”。
且有收养降人以待斩杀冒功事。如《乱中杂录》载“真鞑降者,都督资给优厚,以此降者络泽,其数千余,而散处各岛者,亦近千人,皆勇猛精壮,人言前后降鞑甚多”。
《续杂录》又载“前后降鞑,其数甚多,都督要用献功,斩级以送,渠等久未觉悟云”。
将朝鲜人的记载与前引的工科右给事中潘士闻弹章中的内容一比,可知毛文龙坑骗杀害商人、肆意拘禁抄没部属、杀降冒功等罪状都是确有其事,袁崇焕并没有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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