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年之久。(《明太宗实录》卷209)
至此,永乐年间的江南治水督农官最终完成了由多人到一人,由临时性差遣向固定化常设的过渡。
总体看来,夏原吉领导治水期间(永乐元年至三年),江南大型水利工程基本结束。
而作为专职“治水督农官”的赵居任则主要负责提督江南府县治农官,带领各地民夫随时修筑、维护江南水利设施。
比如永乐五年六月,赵居任受命督民修筑“复沦于江”的杭州府沿江堤岸。
八年十二月,他又受命督领三万七千四百余人修复了苏州府吴江县境内“连年土石坍塌,桥梁断坏”的石塘官路。
此外,他还有逐年按时通报江南各地收成、灾荒情况的职责。
不过,此事也暴露出赵居任为官和为人的一个巨大缺陷——“佞上而不恤下”。
永乐八年二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刘焕上疏揭露赵居任隐瞒苏州、湖州等地“田之荒芜者甚众”的情况,“乃于乌程县熟田内简稻穗繁者,数其颗粒,及三百之上为秉以闻,谓为‘丰稔太平之瑞’”,要求降罪责罚。
当时朱棣正北征蒙古,留守南京的皇太子朱高炽曰“此人非独罔上,且残刻,为民所恶。然上之所使,未可擅易。其封此章示之,令自省。”算是给赵口头警告。
不过,赵居任并未收敛,依旧我行我素。
永乐十年,浙西大水,田苗无收,赵居任“匿不以闻,而逼民输税”。遭到浙江按察使周新的弹劾。
朱棣就此事询问户部尚书夏原吉,原吉对曰“赵居任奏民多以熟田作荒伤,按察之言未可悉信”。
朱棣未罪
试论明代江南地区财赋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形成(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