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男丁八口,可受田一井,即九百亩;一家男丁不足八口,而土地超过九百亩者,须将多出部分分给宗族邻里;原来没有土地者,按上述制度受田。
二是将奴婢改称“私属”,不得买卖。诏令还规定,如果有人敢于攻击井田制度,煽动人破坏法令,则将其流放至边境地区。
但是就连王莽,也没有完全将这一套“井田制”进行到底,实行王田的诏令刚一颁布,便遭到大小土地所有者的强烈反对。
一部分地主、官僚甚至举兵反抗。
汉徐亭侯刘快结党数千人起兵;真定地主豪强也在刘都的率领下举兵反莽。
朝廷内部一部分原来追随王莽的人也提出异议,随即,王莽在这道诏令颁布的第三年,就宣布废除了“井田制”,买卖奴婢也不追究了。
《汉书》莽知民怨,乃下书曰“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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