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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首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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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
    所以布伦特养成了一次触球可以完成任务,就绝不两次触球,如果两次触球可以完成任务,就死也不要第三次的习惯。快速移动、快速推进、快速传球,贯穿血液,所以他讨厌德林克沃特总是喜欢将比赛节奏控制下来的做法,致命一击的机会不会时常出现,如果为了传好球而表现得很犹豫拖累整个球队的进攻速度,一定会让球队有条不紊地“慢死”。喝水哥对比赛节奏的把控简直稀烂,远不如同窗身体单薄的约翰。
    海德沃德最近总是提前换下德林克沃特似乎就是路易斯猜想的证明。
    足球界还有一个真理,那就是你跑得永远没有球飞得快,路易斯对德林克沃特比赛节奏的掌控满是诟病,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是全队视野最开阔的人,就像鹰眼,港口上的导航灯塔。
    几分钟后,朴茨茅斯的进攻机会。
    德林克沃特果然看到了在弧顶处威胁位置活动的路易斯,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他敲给布伦特,只要稍稍拥有点速度就可以顺势斜插如禁区,若还有点传球功底横敲给跟上的伊卡尔迪或者扫给套边的门迪让他传中或者内切都是理想的选择。
    路易斯知道队友看到他了,没做停留开始观察对手站位,反跑,离开威胁区让敌人放松警惕,然后随时准备在杀进去。
    半秒后,布伦特开始冲刺,朝禁区里,他觉得脑袋的上方一定有球正在飞跃。
    又过了半秒,他人已经到位,但皮球并没有到,“又犹豫了!”路易斯暗自叹道。
    在半秒,正当准备看看边裁有没有眼瞎没注意自己越位时,路易斯的耳边传来球迷们的传球鼓点。边裁也没朝他看,因为皮球还在朴茨茅

第211章 首秀(中)(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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