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自个儿去浴室洗澡。
宁成这张饭票已经成功握在手里,还弄到去尼山参加比赛的资格,治好了嘤嘤球虚弱的病,并意外获得一大笔的腰子。
这几天,真是顺啊。
洗完澡,换上新衣服,秦余坐在桌案上,他拿出一叠空白的宣纸。
脑子中打开了千度论坛,今天他点进聊斋志异坛中,准备开始写。
当然,写,死路一条。
可自己是读书人,一般读书人的出路,不都是写书吗?
只是,不知道这个时代,读者们喜欢看些什么,而论坛之中,《聊斋》应该属于比较合适发表的那类了。
聊斋坛,与红楼梦坛一样,顾名思义,是聊斋爱好者的聚集地。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与听到许许多多有关狐仙鬼怪的传奇故事。
秦余提笔要写的第一则,是有关于一只雌狐狸与一位千金小姐,磨镜之好的故事。
“范十一娘,城祭酒之女……”
在写到两个小姑娘,相互交换衣服来穿时,外面巡山的人,已经把手上的梆子给敲了三下。
故事还没写完,当然,这并不急,自己是新人,等发表的时候,说不定,根本就没人看。
打了声哈气,秦余收起笔,把写好的稿子用嘴巴吹一吹,吹干上面的墨迹,随后才将它们收好,放在隐秘的小箱子里。
自己写的事情,可千万不能传出去,被人知道了,会被说成不学无术。
这个时代,还是读书最重要,诗词歌赋才是正统,这些是歪门邪道。
躺在床上,打开论坛,历史坛中,已经恢复往日的骂战。
大家
第七十三章 曹家小姐(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