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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明月何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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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东汉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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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傅参决政事。这说明太尉除非被任命为录尚书事,并没有决定政务的职权。
    按东汉以三公领九卿的制度,太尉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太尉府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总管各曹事务。各曹掾、史、属共二十四人。在诸曹中,西曹负责太尉府官吏的任免;东曹负责二千石的迁调;户曹负责户籍、祭祀、农桑;奏曹负责奏议;辞曹负责审理案件,接受上诉;法曹负责驿站事务;尉曹负责士卒和囚犯的征调、运输事务;贼曹负责缉拿盗贼;决曹负责裁决刑法;兵曹负责军事事务;金曹负责货币与盐铁事务;仓曹负责国家仓库事务。此外,还有黄阁,主簿,是阁下诸吏的长官。另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阁下令史负责太尉的仪仗执事;记室令史负责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种文书的管理;门令史负责太尉府门卫。其他令史分隶诸曹,办理文书事务。从东汉太尉府诸曹的设置以及职掌来看,太尉的管辖范围似乎非常广,但那都是名义上的东西,太尉诸曹所领事务,或受制于尚书台,或仅仅为文牍往来,本身并没有可否之权,而且太尉对本府诸曹事务并没有实际权力。
    东汉官制
    东汉的建立,是西汉旧皇族农民起义推翻王莽新朝的结果。所以东汉官制基本上沿习了西汉官制的制度,官名也没有多少改变。与西汉比较,东汉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大大加强皇帝权力,不设丞相(东汉末年曹操任丞相是特例),削弱三公的权力;刺史成为一级地方长官,废除地方军队;强化内朝权力,外戚、宦官掌握大权,这一官制对后来的三国官制也有较大的影响。
    中文名
    东汉官制
    概述
    基本沿袭西汉

第一章:东汉官职(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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