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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万里照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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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终章:立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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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说道。
    “请陛下三思!”说完,董宣武告退离去。
    崇祯三十八年五月五日,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崇祯终于当众宣布,大明装备施行君主立宪。
    崇祯三十九年正月十五,经过半年的筹备,大明第一部宪法《大明宪法》面世,大明正式施行君主立宪制。
    《大明宪法》第一条规定大明皇帝作为大明的最高领袖,代表着大明的体臣民,不得直接参与国家治理。
    《大明宪法》第八条规定当暴政来临时,大明百姓有权力和义务反抗暴政。
    同年三月,董宣武致仕,不再担任具体官职。
    崇祯三月三日,为了表彰董宣武为大明做出杰出的贡献,经崇祯皇帝同意,册封董宣武为安国定邦武定王,世袭罔替,地位仅次于皇帝。
    (书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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