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男人就是这样,他们可能不忠诚,可能还有点痞,或许还有些恶习,也大体不会赚钱,又好吃懒做,再有点下流,甚至于有点暴力,但是他们有意思,他们会哄人,他们就是能做到让人开心快乐,让自己生活跟别人的生活不一样,所以他们身边总有女人,总有女人玩命的稀罕他们。
而另一些男人,他们正好相反,所有优秀的品质在他们身上都能找到,但是他们无聊,他们沉闷,他们让人觉得活一百年还不如活一天来的爽快。最可怕的是他们还总有一些无论如何都无法逾越的心中偶像,不是他妈妈就是他女儿,再不就是他神圣的信仰,反正让人觉得他是个活着的好人,自己不过是个陪着好人活着的配搭,于是女人们大多宁愿粉身碎骨的喜欢前一种,也不想跟后一种过上一天。
但当女人伤痕累累的觉得还是后一种更可靠,而不在追求所谓爱情的时候,踏实的人生又出幺蛾子了,这些好男人大多还有点抠门,你看吧!是不是又让生活给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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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和高仿彭程的交往开始了,在一片白茫茫毫无起伏的沙雾之中,波澜不惊。
这小子比彭程长得帅气多了,他看起来很年轻,像个年岁稚嫩的高个子弟弟,但他比贝贝大三岁。高耸的头发丝一根根的戳在脑袋顶上,显得他更高了,他也白,晶透而耀眼,贝贝偷偷的把手放在他纤长手指的旁边,吓了自己一跳,自己的手就像一只刮干净毛的猴爪子一样,一种烧烤后才有的红亮颜色。
他叫陆凤彬,贝贝这代的人再起名字大多不犯字了,但他家或许与众不同,他犯凤字,就因为这个凤字,他不是很喜欢自己的名字,所以,大
一个圆(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