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想这样做的合理性,她要救他,仅此而已。
“我十六,嗯嗯,十五,嗯,差不多那个时候吧!”十六或者十五,这一定是句谎话,但不一定是彭程存心说的谎话,也许他自己也真的不记得了。
“你确定十五或者十六吗?”贝贝很认真的又问了一次。
“我不确定,但是我肯定是没成年。”那也许是彭程知道唯一可以替自己开拓的法律依据了,但他说没成年肯定是真话。
“嗯!但是没成年也没什么用,我记得按理说我国案件诉讼期是七年,超过七年他们应该就没有权利起诉你了。但这些我都不确定,不能作数,只是每年那么多刑事案件不调取指纹,而却调取这种盗窃案件的指纹,你不觉得可疑吗?”
“你什么意思?老婆,我不明白。”
“我觉得他们就是想咋你一下,让你给上点供。”
“嗯!”彭程吭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似在思考什么。
“你想想,他们难道不知道你那个时候没成年吗?而且你只是偷窃,这种事抓到现行能判你几年?就算是那个时候电脑很值钱,那又能如何,还至于千里追凶追到现在?除非你犯的不是偷鸡摸狗的小事儿。”
“那不是。”彭程赶忙辩驳,他是真不是,言语间竟一点狡辩的意思没有,当真是害怕,只在辩解。
“那就对了,是不是很奇怪。”
“那怎么办?”彭程的反应极为敏捷,他也认为贝贝说得有道理。
“不承认是对的,坚决不认别的都好办。任何案件都不可能仅仅凭借指纹就认定有罪,特别是这种盗窃案件,东西这玩意儿沾上谁的指纹都说不好是个巧合
自救(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