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就这样,我埃唐代啦?多拉埃姆以军师的身份活跃在军中——好吧,话是这么说,但其实我平时根本什么也不做,终日无所事事,要么就是躲在营帐里搞艾米莉亚。日子过得轻松惬意,和军营内忙碌的气氛形成鲜明对比……
不过我至少也交到了两个朋友。一个是绿色头发,鼻梁上有道疤的罗宾,还有一个是黑头发、高个子的哈里森。罗宾的性格比较活泼搞怪,哈里森则经常板着脸,脾气也不好。
要说我和哈里森、罗宾二人是怎么认识的,那真是一次美妙的邂逅。
那个时候,理查德为了让我能对得起“军师”这个职位,也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提议要我朝他儿子欧文借兵书来读。
——欧文行军打仗带来了不少书,不过他只是出于附庸风雅的目的,只把那些书作为摆设,并不会拿来读。
好在比起冷傲的格里弗斯,欧文对我的印象就好多了,再加上是他父亲的请求,他也不便推辞。
当天,我拿着好几本厚厚的兵书返回营帐。途中,一本书掉了下来很不巧地砸在了哈里森的脚上。
哈里森跟罗宾一下子恼了,他们还以为我是新兵,想教训教训我。不过只用了三个回合他们就被我打倒在地。这时奥兰多闻讯赶了过来,弄清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奥兰多决定打他们二人二十军棍。
不过那二十军棍远无法跟罗宾和哈里森得知我是军师,而且还跟理查德?菲斯特沃有交情之后吓得魂不附体相比。
但是,我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就告诉奥兰多这只是一场误会,饶了他们两个。
事后,哈里
九十三、战争(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