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窝着呢。******,居然叫老子黄口小儿,你小子有种,爷爷我喜欢。”轩墨喜欢的结果就是一身杀气骤现惊走无数飞禽走兽。
高瘦汉子努力撑起身体不倒,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完了,完了,这条命怕是没了。他在死前才明白一个道理:现在高手教忒他妈没职业操守了,都扮猪吃老虎去了还要他们怎么活?
轩墨从高瘦汉子身上搜出两件法宝,一件就是他们四兄弟统一使用的红钩子,另一件就是那颗红珠子,小喵咪的性格怎么说呢,说他抠门儿吧,这会儿又很大方,把两件法宝还有高瘦汉子的元婴全都扔给了方信;说他大方吧,他又跟方某人说:“哪,法宝我给你了哈,别再问我要了……”问题是高瘦汉子手上的法宝能和您老人家手上的比吗?
好大方某人贪是贪有时候还挺容易满足的,他将红珠拿在手里来回看(有必要吗?翻来覆去还不就是颗红色的珠子。)这玩意儿用来阴人忒爽,喜欢呀,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您也不脸红)。
收好处,方某人主动将小猫放回到自己头上,然后一通马屁拍过去,势利到不行。连惊雷都替他脸红,招呼贱男说:“你们就当什么也没听见。”贱男们很实趣得点头,说出去也是他们丢脸呀。
装备贫乏的方信自从得了两件法宝过后就开始打轩墨的主意,寻思着怎样才能让他多出点手,多捞此元婴要法宝什么的扔到自己口袋里,好红珠他可太喜欢了,居然是一件下口仙器呀,仙器呀,仙器,方某人抱着红珠直流口水。
“老子有仙器了!”在并不是十五的夜里,紫幻迷雾里传来如狼一般得嚎叫。
第五卷 第一百零六章 最搞笑者,方某人是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