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叫做“丽莎小姐”。
十几年前创建的护肤品牌,创始人就叫做丽莎,销售地区主要集中在加州,产品有爽肤水、面霜、护手霜,主打以植物芦荟作为原材料的护肤品,市场占有率非常一般。
据克利夫顿·内特先生所说,今年以来营业额只有三十多万美金,但他妻子很喜欢这家公司的产品。
公司位于橘子郡的安纳海姆市,距离洛杉矶同样不远。
和彩虹面膜相比,这家公司显得正规许多,拥有厂房以及完善的生产团队及设备,跟那些大公司的生产工厂比不了,但至少不会跟刚刚那座堆满杂物的简陋厂房一样,让韩初冬感到糟心。
换个角度去想,价格差距摆在那呢,丽莎小姐的品牌创始人跟内特先生谈过,开价四十万美金,转让品牌、设备、以及产品专利。
一家每年纯利润不过两三万美金的小企业,要价四十万美金显得稍微多了点,韩初冬的想法是先看看,见过芦荟面膜,觉得这家公司的技术可能有点用。
……
被名字欺骗了。
创始人“丽萨小姐”是个白人大妈,个头不高,腰粗脸大,属于很健谈的那种性格,对自己的公司各种夸赞。
这家公司人不多,加上员工就只有二十三人。
和需要自己四处推销的彩虹面膜公司不同,它有现成的销售代理,别人从这家公司拿货,然后批发给那帮美妆护肤产品零售商,原材料芦荟来自于西印度群岛,经过简单加工后变成护肤品。
当场试用主打产品芦荟胶,感觉蛮不错,气味也比较好闻,擦在脸上水水润润。
第116章 虽然确实便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