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尹婉竹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39章 胚胎不是生命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陈律师将当时尹母推尹婉竹,并且踩尹婉竹肚子的视频交了上去。

    同时,提交了尹婉竹被送去医院做清宫手术,孩子流产的病历。

    以及,后来席正梃为尹婉竹请心理医生的记录。

    被告的行为,对我当事人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重创,符合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论断。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我的当事人,并且杀死了一条小生命,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且造成严重后果!

    对方律师则是极力的辩护——胚胎不算人。尹母对尹婉竹的行为还够不成严重后果。

    被告律师,请称述更为有理的论点。审判长道。

    被告律师很冷静,道:我国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堕胎,如果胚胎是生命,堕胎就是杀人,理应禁止堕胎,未禁止,就表示法律不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原本着急上火的尹振兴三人闻言,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要是按照陈律师说的,只怕尹母被判死刑都有可能。

    但这么一说,听起来,也没有很严重。

    尹婉竹坐在原告席上,闻声,心里一惊,手脚发凉。

    她的宝宝算不得生命?

    所以活该被尹母害死?

    结果尹母不用因此付出任何代价?

    席正梃也神色凝重,看了一眼陈律师。

    陈律师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辩方律师请发言。审判长看向陈律师。

    陈律

第539章 胚胎不是生命(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