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闹警局,强行将罗根救出来,然后两兄弟浪迹天涯。只是那样一来,他们兄弟就彻底成通缉犯了,不知要躲多久才能重新出来活动。毕竟这里是大城市,弄出大事来通缉令可以放到全国的,绝不是那些穷乡僻壤的小镇可比的。
既然不想躲躲藏藏的过日子,简明月决定采用另一种办法,同时也算是给罗根一点教训。他主动投案自,说那些人不是罗根杀的,而是他杀的。罗根之所以那么说,其实是替他顶罪。
警察没想到又跳出一个自己认罪的家伙,先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先抓起来再说。经过审讯后,警察现简明月对现场的情况居然也描述的非常详细,像是亲身经历过的。他们可不知道什么事推算之术,只以为简明月当时真的在现场。但还是一样的问题,一个人怎么杀掉十几个拿枪的人的?
对这个问题简明月也早有准备,声称自己有野兽一般的直觉,可以提前感知到危险,能避开子弹。谁要是不信,可以用空包弹演示一下,亲眼知道他所言不虚了。
既然简明月这么说了,警察就带简明月和罗根来到训练场,实际检验一下他们的成色。十二个警察手持左轮手枪,使用空包弹向简明月射击,简明月则用一根蜡笔反击。结果简明月身上一点痕迹没有,十二个警察的脖子上都被划上了红色的痕迹,要是实战的话,十二个警察就全都被割断喉咙了。
在旁边观战的警局高层,都瞪口呆,即使简明月已经压制了自己的度,只用比普通人强一点而已,更多的是靠出人意料的步法,就做到了空手打败十二人的记录。
简明月说自己是真凶,罗根也坚持自己才是,于是第二场就让罗根来演示
第四百九十四章 世事无常再参军(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