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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圣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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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迎春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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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帛、纸墨等商品的过往税提高,反正消耗这些商品的皆是有钱人,加了税,卖的贵,也没有多少关系,那么一年便能增加好几百万缗的商税。

    增设遗产税,也不要玩太复杂的,老子快要死了,或要分家了,将房宅耕地留给子女。三等户以下者不用征税,三等户以上者,则可以按田契房契交易税征百分之四的税率,一是能缓控贫富悬差扩大,二一年也能得好几百缗的税务。

    再者,反正青苗法是敛财了,何必不改为银行?

    将王安石的坊场河渡制扩大,将效益不好的坑矿、官办作坊一起承包出去。

    鼓励海外贸易。

    不止这几样,还有更“高级复杂”的,只要一一落实,理论上便能实现王安石所说的民不加赋税而国用之足。

    不过他不能说。

    就如奢侈税,想要实现,必须整治商税与各场务。

    且看一组数据,宋真宗初年,宋朝商税总额是四百多万贯,后来宋真宗整顿了商税,无论官员或勋贵,那怕是附马柴宗庆经商也要交商税,加上经济与人口进一步发展,宋真宗末年商税总额达到了一千多万贯。

    到了宋神 宗年间,人口与财富进一步增加,物价也上涨了一倍半多,商税却掉到了八百多万贯。商税减了?非但未减,各场务盘剥反而更厉害。原因便是宋朝对官员与勋贵经商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他们自己经商不征税,还会收行商的好处,让行商的商货挂在他们名头下逃税,所以才有了王安石所说的向经“影占行人”的说法。

    这种情况下,各中小商贾商税增加了,朝廷商税总额却开始下降。

  

第222章 迎春宴(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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