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叮地一声停住。
沈飞抬眼一看,才到十三层!真是个不吉利的数字。电梯门“刷”地打开一条缝,刘洁已经举起了步枪。
紧张地蹲在沈飞身后的姜逸只觉得眼前一花,沈飞已经在短短一瞬间完成了从出枪到上膛瞄准的全套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他的动作!
姜逸哪里知道这是沈飞在美国同学那里学来的快速出枪,简单地讲就是在拔枪胳膊前伸的时候手背向上平端手枪,伸左手握套筒,利用胳膊前送的力量拉套筒上膛,因为上膛的动作合并在出枪的过程之中,因此需要的时间基本上等于把枪拔出来直接指向目标的一瞬间。
从知道这个动作开始,他练习了四个多月才达到在一秒内准确出枪的水平!
电梯门全开,刚刚爬向十四层的三个人愕然回头,刘洁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叭叭叭——”不等沈飞开枪,刘洁就一气打光多半个弹匣,穿透力极强的.毫米子弹将三个敌人打得满身都是血窟窿,死得不能再死,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混着硝烟味儿直冲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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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解释一句吧,本书的基本设定之一就是有一技在身才能活下来,因此这几个出现的角色都有一定的长处,甚至一定的背景出身,只是现在还没写到,大家不要怀疑猜测,关于沈飞,已经说过是在国外留学时接触的枪支,而刘洁的身世会在后文交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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