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沥沥夜雨下的大摇山山底,一辆银白色高科技的半开蓬的货车正在公路上急速疾行,在公路两旁的红色泛光灯映射下一片血红,不知为何,车内的明叔发现这条前往号别墅的途中路上,一辆车影也见不到,他预感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在车头开车的是他的侄儿,阿金。他和另外三个人正在后面的车箱里摆弄着各式各样古怪的电子仪器。左右两边是超薄的平面电脑荧光屏。
只见这三人全都身材高大,他们全是三十左右的白种人金发大汉,当中一个面形尖削叫汤龙士,是三人的首领,大胡子叫大卫,小胡子叫维白文,他们全都神情严肃,身穿着银白色银色连衣裤,戴着超的黑超墨镜,仿如科幻电影里的新潮宇宙战士一样,他们的胸衣上锈着一头狰狞的狼头张牙舞爪的标志,他们就是明叔专程请来据说在英国大名鼎鼎的银狼捉鬼敢死队。
大胡子大汉正在转动着一把针状半米高的仪器,随着他一按针状仪器底部的按纽,“扑”一声,这针状的机器自动向上伸展出一个原先折叠在针柱上的雷达网,雷达网上迅速张开六个扇形网叶,围绕着柱顶指示灯转展成一个袖珍的雷达网。
“这是我们银狼捉鬼公司的最新开发的产品,捉鬼雷达,它可以显示鬼怪的位置,并扫描周围五公里的范围”这个神情傲慢的大卫得意洋洋地叫“精确定位,它是鬼怪们的恶梦!哈哈哈!”
“也是我们实行精确打击的指引器!”那个首领汤龙士得意洋洋地举起放在桌上的一枝巨大的高科技筒状长枪。
“这又是什么枪?”明叔不由冷笑问。
“电光鬼枪,它是用鬼怪最害怕的负离子电源加上我们特殊设置
第二十四章银狼捉鬼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