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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小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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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袁方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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棣设立内阁就是协助皇帝处理奏章的,属于皇帝的私人秘书机构,没说过有排他性授权,而所谓“只能由内阁来干”是因为文官权力壮大以后自己宣称的。朱由校让魏忠贤帮忙批阅奏折提出处理意见,完全在皇帝的权力范围内。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坏祖宗二百余年之政体”。

    孙承宗听袁方这么一解释,也认为杨涟言不达意,于是说道:“这一条不算,他魏忠贤还有二十三条罪呢!”

    袁方道:“恩师听学生再往下解释。”

    “你说吧!”

    杨涟给魏忠贤定的第二条罪是:刘一燝、周嘉谟是接受遗命的大臣,魏忠贤叫孙杰将他们判罪,让他们离职。急于翦除忌恨自己的人,逼使陛下抛弃父皇的大臣。

    袁方向孙承宗解释,刘一燝、周嘉谟是“移宫案”里面带头的大臣,光宗死后,这二人连吓带骗地把朱由校从乾清宫带走,不让他再回来跟李选侍见面,说重了可以说是劫持储君。后来,那些吓唬小孩的谎话被朱由校想明白了,把二人的官职撤了。

    袁方道:“皇上把旧臣赶走这属于正常现象,莫非顾命大臣不管干了什么坏事都动不得?谁动了谁就有罪?无论魏忠贤在这件事上起了什么作用,都不算罪。再说,真正的顾命大臣是内阁首辅方从哲,东林党人却轮番上阵弹劾方从哲,把他给赶出内阁。按照杨涟的逻辑,是不是东林党也犯了大罪呢?”

    孙承宗作为朱由校的老师,对刘一燝、周嘉谟的去职是很清楚的,这也条也不能算,因为与魏忠贤没多大关系,更何况方从哲的下台,也没有治东林党人什么罪,杨涟这是用双重标准来给政敌定罪。

    所以孙承

第二百零三章 袁方的解释(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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