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个星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陆茗睁开了眼。早上刚刚起床,让他还有些迷糊,看着显示为早上五点半的闹钟,他恍惚的想起了以前的日子,想起了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觉得一周好长,刚刚回到学校去读高三的时候,为了追赶休学一年拉下的进度,每天晚上要看书看到十二点多才能睡,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被闹钟叫起床,每个课间十分钟的时间都能美美的睡一小会,从那时候开始,中午的午睡简直成了他的命根子。
再往前,那就是还在青训营的时候,在哪里的时候又觉得一周又好短,每天晚上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要不是舍管那么尽职啊,可真想和他们再战一场,每天一到五点半,有时候闹钟都还没响,就已经睁开眼想昨天晚上刚发现的套路了,无论中午还是晚上,沾枕头就可以睡,说起接着就能起,该说是年轻好呢,还是说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像做梦一样。
那时候的日子啊,过得真快,一晃就是一年。现在呢,也挺好,陆茗扫了一圈宿舍,他已经穿好衣服站在门口了,把鞋跟提了起来,发自内心的笑了笑,出门去了,才刚刚五点四十,陆茗习惯了早起,所以高中毕业后的这三个多月,也就习惯了早睡,早上不出去跑一圈吃饭都不香。
回宿舍的时候在路边买几份馄饨,滴两滴香油,放一把小香葱末,再来一勺辣子一勺醋,配上早上微凉的细风和清冽的日光,完美。
宿舍的其他人还没起,不过陆茗把早饭都带回来了,他们再不起就说不过去了,除了杨琪,他坚持睡懒觉是人类的天性,他崇尚天。
但是他也就比别人多睡了
第二十四章:黑玫瑰将再次绽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