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
“不结婚!”
“先同居?”
“先同……啊,不同居!”
我的天,这是什么老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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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比我们预料的还要困难,因为证据不足,周波波的上司根本不给他开搜查证。周波波对此愤愤不平,我却觉得情有可原——再说了,那是卓安宁的家,这么多天过去,他早就把殷珞的所有东西都处理掉了,可能连一根头发都不会留。
最后还是周波波送给药贩的那两包烟起了作用,他在看守所的日子,因为周波波的关照,过的异常舒适,于是在某一天酒足饭饱,蹲在牢房里晒太阳的时候,想起来一件事。
周波波可能想不到,他生平第一次行贿,数额不到五十元,却取得了惊人的成效——我觉得他尝到了甜头,日后的官运也许一路亨通——只要不被纪委双规就好。
我不幸,没机会参加审讯,关于一切后续发展都是从周波波嘴里听出来的。这让我很不爽,警察不会挖掘凶手的内心世界,可我的主编不想看到一篇笔录报告,所以我只好自己添油加醋的往里加……
半个月后,一篇署名为《以爱之名》的文章发表在晚报的十二版右下角的一块巴掌大的版面上,作者名为秦路。
老实说我很沮丧,我们主编对我的这个半纪实性文章完全不感兴趣,她最近很迷恋某个地下乐团,像十七八的小女孩一样,疯狂的追随人家东跑西颠,甚至擅用公共资源,用了我们杂志整整一个月的专版给人家免费做广告——她看上那
甜蜜背后的真相事件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