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什么事儿!
要我,根本就不用进行什么圣战,逮几只感染鼠疫的老鼠往野蛮人城里一扔,嘿,不用半个月,管保都死得干干净净。或许有人会我这种想法卑鄙,可目的不就是要杀尽异教徒嘛,正义地杀和卑鄙地杀,结果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野蛮人一律臭哄哄的,隔老远都能闻到他们的味道,和野兽没什么区别。其实平心而论,野蛮人虽然皮肤白好象没吃饱饭,其实长得并不算难看〔大部分〕,某些女性还颇能让人色心大动——当然,上她们之前,你得先把她们强摁到水里用皂角好好擦擦,去掉所有污垢和臭气。
这种种联想当然不会在恶战中产生,虽然我这人就喜欢胡思乱想。我一刀劈碎了那蛮子的膝盖,他一跟头从马背上翻下来,我再补上一刀,就取了他的命。这是我平生在战场上杀的第五十个异教徒,回去要在日记里大书一笔。
好在大部分战士都还没结束晚礼拜——和我们一样——野蛮人赶错了时候,这次偷袭没能得手,我们很快就用几乎持平的代价,把他们赶回内城去了。估摸着今晚不会再有战事了,更值得庆祝的是冗长的晚礼拜宣讲既然被打断,就无法再继续下去,我们大都高高兴兴地分散到城市各处去睡觉——值班的人和倒霉受伤的人不算。
野蛮人的房屋全都脏兮兮臭哄哄的,当然没办法住人,我们攻进外城以后,叫掳来的奴隶日夜赶工搬水擦洗,才算弄干净几十座豪宅,可以铺地毯睡觉。但是战士多,干净房子少,连我这种级别的都只能睡大通铺,人挤人人挨人,连翻身都难。不过好在白天累得筋骨酸痛,一倒头眨眼就睡着了,没受多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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