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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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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八章 殖民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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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三年之后,按国内的标准收取田税,五年之后土地归该户所有,可以由各户自行分配,买卖。

    [南洋土地开发法案]规定:只要是中国的居民,就可以自行认领,所有中国所属的南洋地区空置土地,进行开发耕种,认领数量不限,但在认领之后,就要按照土地的数量,向中国政府交纳税收,在领认之后,土地也不得转让、买卖。政府将对认领土地实行保护,并可以使用在南洋战争中抓获的俘虏,做为开荒耕种的劳动力。在开发六年,并交纳了六年的税收之后,土地的所有权归认领人所有,可以自行分配,买卖。

    [海外岛屿认领法案]则规定:除了中国政府规定,在南洋地区己经建立了中国势力的岛屿、地区之外,其他的无主空置岛屿,以及南洋以外的地区,都可以任由自行认领开发,并可在内阁的外交部申请注策,由中国政府承认为该土地的拥有权,并按注策土地面积向中国政府交税,在交缴了三年税赋之后,中国政府将给予提供保护。

    这三个法案中的前二个法案,都是甴国家组织,加大对南洋地区的移民进程,第一个法案主要是针对一般的平民,尽管现在中国大陆正在进行土地清查和重新分配,但每一户能够分配到的土地并算不多,以一个夫妻两人和两个小孩的四口之家的家庭为例,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同,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分配到的土地在一百亩到一百五十亩之间,最多也不可能超过二百亩。而一但移民南洋,就可以获得四百亩的土地,这就差不多够得上一个小地主的标准了,而且还能得到四百元银元的补贴资金。因此移民南洋,对百姓来说还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

    甴其是在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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