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个绰号也无妨……这人跟你一样,不喜欢马匹、或者一切可能失灵的装备,只对自己的脑袋和四肢有信心。你出生前十年,那时我在罗森东十二野战兵团的后勤队伍服役。刺石荒原、吃人沼泽、大片大片的不毛之地……低温霜冻伴随草料短缺,驮马都给杀了吃肉,夜半偷营的蛮人个个像从天而降。别信历史书里放屁的调调,好些军团重整后连旗号都来不及配备,有组织的撤退十分罕见,我记不得自己多少次光屁股跑路,向那些职业逃兵学习幸存之道。”
他竖起一根手指,不动声色道:“打一场必死无疑的恶仗我不在行,可逃离这场仗是我的强项。最后一次跟大部队走散,我靠一块毛毡和地下的辣根菜活了半个月,旷野上只有碗口样的向阳花,扯着嗓子喊都听不见回音。发现自己人是这辈子最激动的时刻,他们跟我说、仗打完了,接着拿根锈铁丝穿了我的锁骨,混在一打逃兵里朝乱葬岗上走。我们在那掘自己的坟头,一块石臼和沾满脑髓的重锤就是刑台。那时候,有个大人物背着阳光走过来,挑三个人跟在他屁股后头,我碰巧是最后一个。大人物的老子——前国王陛下——给连场惨败气死了,他儿子需要几个英雄充门面。啃着石头样的马肉,我得到第一枚滴血十字勋章,以后跟随主子南征北战七年多。第一次穆伦河战役武装泅渡、伏杀科瑞恩总督,血腥统治后期随队剪除过他两位亲兄弟。
“离你出世还有一年半的光景,我所在的亲卫队——那时还不叫‘禁卫军’——在恩巴尔山城遭遇刺客袭击。我们抢夺敌人的盾牌,一个拐角一座望楼边打边逃,城外的山地旅大声聒噪,就是按兵不动。眼看一国之君浑身是箭,被叛乱分子生火点了,事
第六十二章 季风(一)(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