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要吃到一点不剩,才能够在东厂活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
常思豪的目光忽然变得深邃。
程连安这样吃了,是因为郭书荣华当年也这样吃了。他们不但要吃自己,还要让别人也吃,吃完了自己,再去吃别人,无限重复,无限循环,无限传承。因为这是“为他好”,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够活下去。于是每个人就不停地吃、吃、吃、吃、吃!
一念及此,胸口忽然涌起强烈的呕意。
他发现,这件事比舔一个人的脚癣还要恶心。【娴墨:理想主义受挫了,就走进现实主义,人人如此。少年叛逆,非叛逆也,是真性情。人老奸、马老滑,非事故、成熟也,实恋龟壳温暖,混世熬日月,虽生犹死。作者写吃人,初用实笔,此处用喻笔,可知人之一物,不管从灵魂还是肉体,都逃不出被吃的命运。《狂人日记》中说历史书中写的满满的都是“吃人”,《大剑》则是把吃的过程写给人看。恶心吗?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作家在控诉,诗人在愤怒,观众在麻木,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脚癣者,“足下有病”是也。足下谁耶?就是你,就是我,是所有的人类,包括作者自己。】
然而……
“天下何处不东厂?”【娴墨:再点再标。】
天下就是这般天下,任谁都无处可逃,无处可避。
程连安早已看清了前路、接受了现实。原来后知后觉的,只有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