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他们一开始找上社的原因。说起来这原因还和那边有一定的关系。
自从合作以来,成立以后长久没能获得日本唱片协会认可的终于凭借以及《第三年的见异思迁》成功获得了日本唱片协会的认可,成为唱片协会的成员。而且利润也是接连创造新高,凭借这样的成绩,有意从母公司手里获得更多的自主权。
万代南梦宫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想扶持另一个偶像企划来压一压公司内部的其他山头。而社和之间产生了嫌隙,也是他们找上社的重要原因虽然不希望这个子公司跑得太远,但是也不希望就此失去了和偶像大师两个能够带来大量利润的企划。
所以最好的办法,难道不是由母公司亲自和社合作更好吗?
“我们这个新企划是同人企划,从我们和原作者之间商议的情况,对方似乎不愿意把音乐版权转移给除我们之外的第三方。”
上原友惠是这么说的。
这是一个很容易看得出是借口的借口,但是也是一个没有办法辩驳的借口。不管万代南梦宫是否相信,只要拿出原作者的名义,他们也无话可说。
他们总不能挨个去问原作者去。
不过上原友惠还是给了一定的承诺:“不过我们可以签订一份专辑的优先合作方案,只要贵方没有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偶像大师的发行都会优先考虑选择和贵社旗下的出品公司合作。”
反正社真的不打算自己制作,而规定的订立,也可以避免那种故意找茬的发生。
在上原大小姐的坚持下,完整的获取音乐版权基本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退而求其次的情况下,万代南梦宫的人觉得,
第五百三十七章:委托与授权(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