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现在的身家,估计也看不上周家这仨瓜俩枣的,他现在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想把大姐从周家这摊烂泥中摘出来。
之后分家的事情就处理的很快了,家里的房子锅碗瓢盆的都在那放着呢,没多余的,那就个人用个人的。
至于房子,周家一共十间,李如翠跟老二分到了三间,周继国带着三个弟弟分到了七间。李如翠坐到那好一会儿没出声,随后提出个折中的办法。
房子她不要,做价卖给老大。
她的想法是以后跟老二去城里过好日子去,老家她根本不打算回来,那要房子就没有意义了,还不如把房子卖了,手里攥着点钱实在呢。
周继国对于她的要求没有意见。
三间房李如翠开价五十块,按照市价来说,有点高了,毕竟她分到的不是新房,是住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而且分给她的也不都是正房,。
周继国不想在这样的小事上计较,但是又了解李如翠的性子,为了省心点,他还是耐着性子跟她讨价还价一番,最后以四十元成交。
最后就是现金,李如翠万分不情愿的拿出二十块来,说是老头子这么多年的积蓄。屋里人都看不来了,家里肯定不止这二十,不过她这么说,别人也没办法。
周继国也不计较这些,二十就二十,要不是下面几个弟弟眼巴巴的等着,这二十他也不想分的。
队长做主,二十块李如翠和老二得七块,剩下的十三归周继国兄弟四个。
大致上家就这么分了,为了稳妥,周继国让队长把今天分家的一切事宜都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的下来,又让几个证人和当事人都在分家文书上签
第二百九十三章分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