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安安自认,她是一个花痴。
一个对爱情迷恋的女子,便是花痴。
那个时候,陆安安已经开始写日记,因为初二那年,她的作文获得了全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便激励了她做一名作家的决心。为了能成为作家,陆安安除了天天写日记外,还天天趴在桌子上看,连上课的时间也不放过。
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啊,仿佛一个万花筒,任何一种组合,都缤纷,璀璨。
陆安安在日记里写:真幸福呀真幸福呀,上天竟然让我遇到了李扬,如果我不早恋,如果我不追他,是不是有点对不住自己哇?
陆安安还把一首元朝词人徐再思的词《折桂令.春情》抄了,写在日记里面: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正候来时,正是何时?
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后来陆安安这些日记,不知道为什么让她母亲林小如看到了,结果林小如气急败坏,一边骂她一边读了出来,读到这首词的时候,居然还读得声情并茂,有声有色,因为偷窥了别人的秘密,所以神态里;一;本;读, 有点不屑且洋洋得意,仿佛是舞台上的歹角,尤其像了《白雪公主》里面的巫婆,那个笑里藏刀的可恶后母。
这使陆安安忿恨不已。
陆安安站立了在旁边,一张脸涨得通红,感觉到仿佛在光天化日之下,给别人剥光了衣服,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了条地缝钻了下去。
最后日记给陆安安抢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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