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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隋第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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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官方店铺(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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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安抚百姓。范蠡和《管子》都有类似的思 想。汉武帝时,桑弘羊在上述思 想上进行了发展,并创立了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对粮食进行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贱到一石才五钱的“农人少利”地步。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于粮食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

    到了隋朝文帝时期,置常平监于京都,同年,尚书长孙平见天下州县多罹水旱,百姓不给,奏令民间每秋成时,按贫富为差户出粟一石以下,储之闾里,以备凶年赈给,名为义仓,文帝表彰并采纳其建议。

    在收获季节向民户征粮积储,以备荒年放赈。因设在里社,由当地人管理,因而亦名社仓。后又定积储之法,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1石,中户不过7斗,下户不过4斗。自此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

    与国家设立的以稳粮价为主要职能的常平仓不同,义仓像是一种民间行为,确保一个地区贫苦者得到适当救济,亦能够使所有百姓在灾祸之年不至无米可吃,一般由地方官府掌管。

    “义仓不行!”

    杨侗摇头道:“义仓是百姓自己的粮食,还是由百姓自己管理为好,以后每村设义仓一座,由各村村长和二名副村长负责统计管理,若是村长、副村长贪了百姓的粮食,百姓可以到县级史官控告。而且以户为单位纳粮的制度也不合理,以后就按人头交粮入仓,毕竟,每一家的人口不一样,若是均分的话,对人少的家庭不公平。

第195章:官方店铺(六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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