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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纹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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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以武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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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基,凡是武者规矩大过天。

    其中,最有名的规矩,有三条。

    一是,公开决斗,旁人不得插手。

    二是,擂台挑战,生死各安天命。

    三是,武者犯事,可以武续命一回。

    前两条十分常见,决斗天天都有,擂台死战,都城也都见了好几个月了。

    而第三条,虽然不怎么常见,但也是武者共识。

    只要犯的不是必死之罪,或者说可酌情处理的罪。

    武者都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帮自己减一些刑法。

    越是强的武者,越是适用这一条。

    毕竟东龙国出一些强者也十分不易,随意就杀了,对于国家力量而言,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最简单的惩罚方式就是充军。

    大多数修为在开纹境的犯人武者,都被直接充军入帝国边疆。

    入苦寒之地坚守,如果犯得事比较轻微,那就是三到七年,就能回来。

    犯得事情比较重,一辈子呆在边疆效死,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出窍境的武者就不一样了,不仅是充军,有时候还得为赎罪做一些任务。

    任务有很多,以猎杀妖兽或冒死寻药为主。

    帝国总有一些十分危险的任务需要武者来做。

    只要完成,多少都能减轻刑法。

    灵动境,气游境那就更不要说了。基本上除了谋反叛逆,很少有斩首灵动境以上武者的。

    到了这种修为的武者,都是帝国的宝贝。

    跑到其他周边小国去,那也是一方高手。

    

第二百四十三章 以武续命(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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