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的脑海里就出现了“情书”的电影。
就像是铭刻在沈欢的脑海中一样,一幕幕的片段流过,清晰无比。
哪怕是每一句对话,沈欢都能记得清楚。
不,不是记得,仿佛是他就在电影里面,旁观着他们的故事。
好爷果然牛皮啊!!
感叹之余,沈欢便低下头去,在电脑上面噼里啪啦的打字起来。
《情书》的原著书籍,也就是10万字左右,用电影的表达方式来做,根本就用不了10万字。
可沈欢不是什么专业的编剧出身,他担心朱梅看不懂自己写的,就干脆从头到尾的把整个剧情都描述了一番。
包括了演员们的台词,还有他们当时的表情和心情,以及沈欢对某段记忆深刻的片段的着重表述和旁白,他都给写上了。
新时代的年轻人,在电脑上打字的速度都不会太慢,特别是沈欢以前还专门学过电脑速记,每小时最快能打到3000字,所以这么10万字左右的剧本,他花了三天时间就写完了。
其实用不着三天时间的。
只不过在刚刚开始写的时候,水千雨给他送饭进来,就看到了他在拼命的打字,于是便看了一会儿。
这下子可就停不下来了,她立刻让沈欢保存了文档,自己出门买了个简易的打印机和复印纸,将《情书》的剧本文稿打印了出来。
“为什么会写得这么憋屈呢?”
“怎么可能一句话都不说,就能互相吸引呢?”
“好傻哦,这个方树!才跑了几步就受伤,真是笨蛋!”
“嗯……悲剧不
第34章 爱情电影的圣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