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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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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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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见骨。”
“我很怕。”
“一连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最后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弃了高工资,去工厂里当了一个制鞋工。”
“之后,我摆过摊,卖过碟片,当过服务员,还在夜总会推销过啤酒,我的命运就此改变。”
“对穷人来说钱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显然彩色糖丸的利润多得多。”
“我想尽办法成为了一名经销商,魏红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她当时也是卖啤酒的。”
“后来……”
“我们结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离开隐姓埋名,在这山底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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