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而承担赋税的百姓,因为活不下去而卖身为奴,挂靠到勋贵的名下。如此一来可以提供税收的百姓越来越少,而勋贵们拥有的土地与奴隶越来越多,甚至足够蓄养部曲。
国家在百姓中,收税、征兵、抽丁、以及各种徭役,加快了大周朝的平民落入奴籍的速度。
但是实行奴隶国有制之后,就等于全国的奴隶将不再属于各自的主人,而都是属于国家的,原本的主人只有使用权。如果勋贵士族们要继续使用奴隶,要按人头给国家交租金。而且奴隶属于国家,原主人也不能再随意损坏,要杀要剐都可以,但是得给国家赔钱。
这是现今状态下,想让贵族们把吞下去的土地吐出来,那是不可能了。但是勋贵不纳税是祖制,也不能更改。于是就只能迂回到奴隶上面。这个倒也说得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勋贵的地位都是王室给的,那奴隶国有也不是没理由。
所以这一条,朝中既有赞同也有反对的。
而第二条又是一套祖制,算亩余纳,这个也分为两点。一是平时换算耕地田亩,自然是横竖见方结算。这样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土地都是不规则的,在算完田亩之后会余出些边边角角,按照祖制是四舍五入,不到半亩就不算了,超过半亩算一亩。结果就是下面地方人员想尽办法的开垦奇形怪状的田地,测量的时候算好了结余。靠着这种办法,有的勋贵可以瞒下两到三成,甚至更多的田产。
这道命令是所有结余都要算进去,就是说你有一亩九,可以算作两亩地。你只有一亩一也得算作两亩地。这便有点霸道了,所以反对的人不在少数,可是没办法,朝廷缺钱啊
第751章 新王变法,京城惶惶(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