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散了,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没心情与自己等缠斗,但转头看看自己身后的儿郎,却已经死伤近半。
杀气可以震慑敌胆,但不能取代机器般的精确与效率,在这样的效率下,当郝摇旗冲过第三道火红小队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刀伤,再看身后,儿郎们已经死伤殆尽。
抬头看去,又一队火红小队冲了过来。
当郝摇旗冲破不知道多少小队的时候,就只剩下孤单一人了,抬眼看去,前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敌人,而那万红之中一袭白衫,离着他依旧是那么遥远,遥远的似乎就在天边,让他无论如何也难以触碰得到。
而又一个小队迎面冲上的时候,他再也举不动他手中那四十斤的大刀。
田建秀看准机会,他的目标是那个年轻而显得文弱的吕世,擒贼先擒王,这是所有的人都有的共识,但田建秀想的更多。
他知道,按照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杀不到吕世身边的,他需要助力。
刘芳亮的长枪,在战马之上,使唤的如毒蛇一般,虽然敌人的狡猾让刘芳亮的战绩几乎等于零,并且在战斗中,刘芳亮莫名其妙的身受几处刀伤,但这没有挫伤他半点昂扬的战意。
杀出去,这是刘芳亮等所有人的共识,一往无前的杀出去,才是求生之道。虽然大家都知道对面的,是自己的同气连枝的同道,但这时候,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哪里还有半点退步?
“护着我,杀向吕世小贼。”刘芳亮正酣战的时候,耳边传来田建秀稳健的声音。
在闯军里,刘芳亮最佩服田建秀,因为,不但田建秀带人平和,而且足智多谋,成为李自成大闯王身
第七百三十一章 招降(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