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年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被发泥处理得服服帖帖的,有点像黑帮片里的大佬;眉骨很高,显得这双蓝眼睛分外深邃;很有自制力地抿着嘴唇,下巴很干净;身穿咖啡色西装,领带是红底黑条纹的,既不抢眼,又足够大气;因手臂支在沙发扶手上,所以左手腕戴着的手表露了出来,是一块毫无做作感的、极具商业气息的石英表(当然清沂是认不出来的,因为他对手表不感兴趣)。他手上捏着一份稿子,此时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清沂。
踏进门后还不到一秒,清沂已迅速观察完毕,微笑道:“早上好,先生们。我想,我并没有迟到吧?”
“如果用数学来表示的话,张,你迟到了足足负五分钟哦!哈哈哈!”约翰森导师看起来心情很好,挤眉弄眼地朝清沂开玩笑,十足一个老顽童。他与那位客人一同起身:“过来,我给你介绍:这是我最新一期的学生,清沂?张,你可以直接叫他张,不怕叫错人,反正整个哈佛也不见得有第二位姓‘张’的;这位则是我最老的一期学生,约翰?史密斯,当然,那时候我还不是教商务管理的。”
“很高兴认识你。”出乎意料的,这位男士笑容温和。他主动伸出手来。
清沂也握住他的手:“很高兴认识你。”嗯,手腕很坚定,握了一下就松开,是个作风有些强硬的人吗?
拍拍清沂的肩膀,约翰森导师继续道:“前几天约翰和我通了电话,问我这儿有没有出色的家伙,我说没有啊,就算有,他们也不肯去你那低薪的小公司啦!”
史密斯先生哈哈一笑:“老师,您可真能够胡扯的!”
“哈哈,你应该称之为
第四十七章:史密斯先生(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