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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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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王霸利义之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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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办成功了就是有德君子。

    尽管两人又经过了多次论辩,还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但这一番论辩所涉及的深度和广度却超过了之前任何一次学术上的争论。也引发了其他人的极大兴趣,其他学者也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其中又以陈博良对双方的总结最为精辟,他说道:“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此陈兄之说也。如此则三代圣贤枉做功夫。功有适成,何必有德;事有偶济,何必有理,此朱丈之说也。如此则汉祖、唐宗贤于盗贼不远。以三代圣贤枉做功夫,则是人力可以独运;以汉祖、唐宗贤于盗贼不远,则是天命可以苟得。谓人力可以独运,其弊上无兢畏之君;谓天命可以偶得,其弊下有觊觎之臣。二君子立论,不免于为骄君乱臣之地,窃所未安也。”

    这段话高度概括,言简意赅,切中要点。即按陈亮的观点:事情只要做成功了,自然就是有德、有理;而朱熹的观点是:把事办成功了和有德有理是两回事儿。汉高祖、唐太宗虽然成就了汉、唐盛世功业,但其行为在道德性质上和盗贼差不多。

    同时陈傅良对于朱陈各自的观点所可能引出的政治后果的判断:按陈亮的理论原则,很能出现完全没有任何道德敬畏心理的皇帝,即“上无兢畏之君”;而按朱熹的理论原则,则任何大臣们都可能借口皇帝行为不够道德,而起废立之心,谓“下有觊觎之臣”。所以,按两人的观点,都可能产生“骄君乱臣”之弊。

    自然,对这个评论,朱熹和陈亮都是不赞同的,因为陈傅良的说法,仅仅只是从纯粹的逻辑上,来推理两种理论的后果,并不关心两人前提是否与事实相符,因此两人

四王霸利义之争(上)(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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