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高忽低的声音,还有偶尔穿出的陌生女孩的声音,都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他想回家,哪怕家里什么都没有,可就是想回去。
于是他找了个借口拒绝了,挂掉了电话。
秦夏初蹦蹦跳跳的背影又在脑海浮现,像是小巧玲珑的手工艺品,只要轻轻扭动发条,优雅的小人就会跟着音乐旋转跳舞。
他跟秦夏初从一分班就是同桌冤家,秦夏初的学习超好,人又长得漂亮,又鬼马精灵,讨所有人喜欢。那时他顾方焱还觉得春天终于来了,屌丝也有翻身的一天。
两年很快就要结束了,他们还是同桌,像是天赐的良缘。
自己喜欢秦夏初吗,喜欢,真的喜欢,应该说是个男生都会喜欢,是那种没有丝毫邪念的喜欢,像艺术家对世间美好的事物的喜欢,画家对田圃园枫树林的喜欢。
仅仅是喜欢而已,没别的。
秦夏初的朋友很多很多,交集广阔,会唱歌会跳舞,在学校的各个晚会上她是最耀眼的明星,顾方焱还记得有一次的元旦晚会,秦夏初身穿一身月光般洁白的白纱长裙跳《忆红莲》的时候,她暴露在直射光下的小腿明净光洁,身姿曼妙曲线动人,像是月光下湖心处踏水的天鹅。
没有人大声喧哗,所有人都被那种宁静感染了,音乐空灵婉转。大家都把自己手机的手电筒打开,随着音乐挥舞手臂,硕大的晚会舞台上灯光璀璨,昏暗的观众席流淌着一道银河,随着舞台中央女孩的步伐摇曳。
顾方焱缩在他们班级的角落,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同桌。看着看着突然有点恍惚,平时秦夏初总跟自己在小小的课桌上闹腾,可此刻她丢
第十一章、猎杀前奏(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