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说,不可说。”林洛摇了摇手指,脸带微笑。他不仅有着诸葛之智,更有着天王演技,扮演起神棍来,那叫一个逼真。
“这位先生……”凯只觉得一股高山仰止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叫哈迪斯。”林洛提醒道,这个名字他是取自于明王与冥王的谐音。
“哈迪斯先生。”此刻,凯的语气里已经多了一丝敬意,小心翼翼说道,“关于你刚才说的事……”
“我只说,王的剑鞘要尽快找到。”林洛正色道。
凯身为圆桌骑士之一,虽然有点大嘴巴却不愚蠢,已经听出林洛不会将他的小秘密说出来,但随即心中一凛。既然林洛能够知道他的小秘密,多半不是普通人,那么剑鞘的事或许也并非空穴来风。
想到这里,他立刻对身边的骑士下令,“带我前去。”随后望向林洛,“哈迪斯先生有空吗?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可否和我一同前往?”
不管在什么时代,人才都是最重要的,而林洛看起来也像是个有本事的人,凯已经心生招揽之意。
“当然,对于闻名于世的亚瑟王,我也想尽一份力。”
林洛笑道,这个邀请他当然不会拒绝,谁拒绝谁是傻子。
对于人才,每一个想要招揽的领导都会很客气,凯当然也不例外,见林洛没有座骑,就将自己手下的座骑给了他,同时大开方便之门给了他一匹马。
林洛觉得这只凯很有头脑,竟然懂得投其所好,不过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加光伟正,林洛要了两匹……他和立华奏一人一匹。
随后,一行人便浩浩荡荡的出发。
一路上,在那个士兵的报
791 命运的再会,最熟悉的陌生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