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却还是相同的……
那也就是身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对于是非对错的认知……
简单来说,就是同样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是做错了,那么无论是什么,至少在这个大方向上是不会有判断上的错误的,区别也只是会觉得犯下这样的错误,究竟是罪有应得还是,情有可原,但是不管怎么样,错了就是错了,这一点是不容许改变的,也没有人会对一个明显犯错的行为去进行开脱……
当然,人道秩序的本质,和法律秩序终究还是存在有很明显的区别的……
人道之中正确的行为,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是合法的,而司法之中不违法的行为,很多时候也并不是一定就是符合绝大多人的价值观念……
而人类发展的过程,其实就是这样一种人道和法律之间相互融合的过程……
最终,只要人道和法律相互融合,变成符合人道的行为就合法,不符合人道的行为就违法,如果一个社会达到这样的文明高度,那么很多的纷争和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也就不复存在了!
道理其实并不复杂,但是想要真正做到,却还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说到底,人道说到底是很难单纯去描述对错的,不同的人,对于同样事情的看法和标准也并不相同,事实上,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才会有所谓法律的存在,法律的存在,说到底就是给所以的是非对错,给所有的道德观念,定下一个标准来……
当然,法律也是需要不断的通过时间去进行修正的,人的道德观念也会随之时间的推移,不断更加的趋向于真正意义上的人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一种社会
第一千九百三十九章 秩序二十四(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