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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世之刺客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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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四十章 秩序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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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己私仇,而波及到其他无辜之人,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受到绝大多数人的厌恶和排斥,这样的复仇也不会得到人道秩序的认同……
    比如说,有人受到的公司上司的欺压,又或者是受到了骗子的诈骗,又或者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和人结仇并且在斗争之中落败……
    这样的人,其实在社会之中并不在少数……
    而这样的人,如果他最后选择抽出刀子,和那些压迫自己,欺骗自己,又或者和和自己结仇的敌人,选择通过同归于尽的,只要他的理由足够,那么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觉得这种行为过激的,毕竟,仇恨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只要和强大到足够产生杀意的仇恨,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会理解这种行为!
    比如说有一个农民,因为受到村官的欺压,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于是最后抽出刀将那个村官一家几口全部杀绝,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符合人道的行为,是一种正常的发泄自身复仇**的行为,尽管最终这个人也被判处了死刑,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这个人的行为可以算得上是反抗压迫的英雄行为,虽然在法律的层面上是有罪的,但是在人道的层面上来说,却是无功无过!
    而反之,如果有人只是单纯的因为贪图家财,就选择谋财害命,那么就是超出人道尺度的行为了,同样是杀人的行为,这样的杀戮是不会得到认同的,因为绝大多数的人,设身处地处在相同的环境之下,也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来……
    而一个人,如果在遭受了欺压和压迫之后,选择以无辜的对象作为报复目标的话,那么就是典型的报复社会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同样是为人道所不容的,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不符合人道的

第一千九百四十章 秩序二十五(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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