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的歧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可言……
人对于其他人的衣着,总是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认知的,性感的打扮和风骚的打扮,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绝大多数的时候,在大街上,那些衣着过于暴露,至少有一部分的比例,绝对是从事那些特殊职业的人群,因为普通人,就算是为了想要凸显自己的魅力,也不会使用一些过于极端的穿着……
而反之,如果一个人已经把自己应该做的部分都已经做好了,穿着打扮言行都做到了表里如一,行知如一,那么这样的人,就应该得到也必须要得到尊重……
而如果对这样的人还抱有轻视或者轻蔑的态度,那么其实也同样是违反人性和人道的行为……
说到底,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总是有一个是非对错的,也总是有一个尺度在内的……
就像是现实之中的任何交替事故,都势必是一方或者双方的责任,至于究竟是哪一方在事故之中的责任更大,或者是某一方的全责,自然是需要根据交通法规去进行认定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只是相比起法律来说,人道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一件事情之中,如果双方都有错误,那么究竟谁的错误比较大,谁的错误比较小,很多时候,是比较难以权衡的概念……
但是不管如何的难以权衡,绝大多数的人,在判断是非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的,这种标准,和法律完全不同,完全是一种以人道的角度去判断是非的理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
一个人偷狗贼,应该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如果
第一千九百五十章 所谓人道六(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