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二十多年没响过了。被告的人是镇国公。”
“什么?”边静玉十分诧异。
边嘉玉点了点头,无奈地说:“消息没错了,被告的人就是镇国公。”
鸣冤鼓这种东西,历朝历代都有,这是统治者为了表明政治清明弄出来的玩意儿。但其实,鸣冤鼓被敲响的机会很少。在前朝,如果下人告主人、民告官,他们在敲响鸣冤鼓后,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冤情,不管是不是已经有了确凿的证据,都要先挨上二十个板子。听上去是不多,但有时候一板子就能让人送了命,能熬过二十板子还能继续上告的人寥寥无几。就这寥寥无几的人里头,还有不少是因为他们要告的人已经有了政敌,政敌想要借着他们告御状的机会搞死那个人,才会暗中保一保他们。
到了本朝,开国皇帝是土根出身,他刚推翻前朝时,思维方式还偏向老百姓,有很多政策都切实维护了百姓的权宜,不像后期的政策那样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废除了告御状前先挨板子这一规矩。若有人敲鸣冤鼓,先给这人带上枷锁,如果他是无辜的、要告的人是真有罪的,那么等事情结束后就给他解除枷锁,并称他为义士。如果他证据不足、要告的人是无罪的,那么他就会被发配边疆。
但这样的政策在具体执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当仆告主、民告官时,哪怕他们手里有证据,主人和官员的能量要比仆人和民众大得多,主人和官员完全可以提早消除证据或推个替罪羊出来。这样一来,仆人和民众能得到的公正依然是有限的,依然有不少无辜的人反而要落到被发配边疆的境地。
枷锁一戴上,就解不下来了。
久而久之人们心里都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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