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上奏, 劝诫圣上不可过于宠信权臣,尤其是军机要务, 一旦大权旁落, 后果不堪设想。
启元帝留中不发, 隐而匿之。
四月十六,大理寺少卿江载道上奏章, 禀明桂省总督向善十八条罪状, 启元帝大怒,定下极刑, 秋后问斩, 株连亲族。
五月初一, 御史参大理寺少卿江载道,言其以青天之名,行酷吏之实,据说多有屈打成招之冤案。
启元帝当朝询问, 江载道不慌不乱, 自辩无罪。圣上命吏部稽查。江载道停职三日。吏部右侍郎欧茂竹奉命彻查,证明此言乃空穴来风, 三日后,江载道官复原职。
五月二三, 御史参大理卿王泽, 历数罪状,痛骂王泽专权纳贿, 自居祖宅,将老父赶至别馆,是为不忠不孝之徒。
文相感怀老王大人的遭遇,大骂王泽不孝,更是跪地沉痛建言,要求将王泽下狱审问。
启元帝默然思之,将王泽交与锦衣卫,下诏狱,严加审问。
在别馆养老的老王大人入宫痛哭,求启元帝为儿子沉冤昭雪。
五月二八,锦衣卫回禀,称王泽大人确有金钱往来,却无滥权之举,更无虐待老父的行为。百官议论纷纷,文相慷慨陈词,认为王泽身为大理卿,身负监察之职,收受贿|赂更该重罚,众人附议。
六月初五,启元帝下旨,将王泽贬任鸿胪寺卿,掌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
初六,江载道升任大理寺卿。
初七,吏部给事中上奏,称左侍郎张远家中藏有倭人书信,似与倭寇结交。
张远辩称受人陷害,御史以倭人间接挑唆了黔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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