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后,刘易就明确规定了新汉朝将来的婚姻法。
首先明确规定,男人最多可以取妻七个,其中,三个平妻,四个妾室,当然,条文也明确说明,这个妻与妾,虽然说是妻妾,但是,无论妻也好,妾也好,其实身分地位是平等的。当然,妻也有一定的特权,但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权力。比如,一个大家庭,总得要有一个能说事的吧?虽然不分尊卑,但是却有先来后到,要有一定的尊卑吧?这种尊卑的说法,却不是说分等阶,而是指,面对老人前辈,后辈的得要尊敬,便是这样的尊卑。
但是,男人可娶妻七女,这个也是有新汉朝原来所保留下来的一些法律规定的条文限制的。那就是男人娶多个妻室,首先就得要他有那样的能力能够养活得了这么多的女人。另外,还得要男女之间都愿意,不说互相要感情有多深厚,但起码都得双方同意,不能强求。还有就是,双方家人也没有意见,特别是男方,家里已有的妻室,也得要没有意见方可以。一个男人,连自己原来的妻子都没能满足,没能哄好,没能让她点头同意自己丈夫再娶,那么这个男人娶了之后,估计也是家嘈屋闭,能有什么的幸福可言?不幸福,就会发生太多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这一个家庭所有的人回报社会的问题。
嗯,可以说,刘易考虑问题,真的是面面俱到,也相当的人文,许多朝臣一起商议,都对刘易有这样的想法感到惊讶,但他们细想,互相讨论,甚至去观察看民情去研究一些民间的百姓,都觉得刘易所提议的这些,的确相当的人文,如此,可以更大可能的让社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刘易一个一个的问题,与众臣商议。
将所有将来有可
第七百二十三章 大改革前奏(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