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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草制霸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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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提前到来的决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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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寿璋立论中有何不妥,而是回过头老老实实围绕“相”与“貌”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力证“相”既是“貌”。
    可是这该怎么说呢?
    要是两个哲学名词,辨析起来当然有一堆话说。如果是两个活生生的人,也能好好说道说道。可如今两个含义相近、区别甚微的字生生摆在面前,要你板着面孔滔滔不绝地说上三分钟,还真有点强人所难。结果这位二辩啰啰嗦嗦讲了半天车轱辘话,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到最后连他自己都有些犯迷糊,更何况台下的评委和观众?
    就在对方二辩发言的时候,江水源运笔如飞,写了张纸条递给陈荻。
    陈荻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可以首先指出‘相’不等于‘貌’。《说文解字》:‘貌,颂仪也。’可见‘貌’是指容貌仪表(‘颂’在古代与‘容’字通假)。而‘相’在《说文》中解释为‘省视也’,引申为所看到的东西,包括容貌仪表,也包括动作举止、气质谈吐等。隋代慧远所著《大乘义章》中有言‘诸法体状,谓之为相’、‘眼色耳声,如是一切处所形相色像等,现名为相也’,足见‘相’包括‘貌’,但‘相’不等于‘貌’!
    “接着可以辩驳‘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典故。根据《史记》记载,‘孔子以为材薄’下面有‘既已受业,退而修行,行不由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一句,可以着眼于‘受业’‘修行’,指出最初澹台灭明确实‘才薄’,是学习之后才出现巨大改观的;也可以从‘行不由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入手,说孔子在断言‘才薄’的时候只看到澹台灭明容貌丑陋,没有看到他后来的举动,即只观貌,未辨相,有失偏颇,所以才‘失之子羽’

六十二、提前到来的决赛(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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